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
据了解,快递员小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和平常一样,将30多只取来寄出的快递全部放在站点内,又开始出去取件,只是当天晚上8点多回到站点,打算将快递打包送出,发现少了一件快递。联系寄件人之后,才知道快递当中是价值1万多的手表,怀疑是否有人故意拿走,于是选择报警,民警到达快递站点,在民警提醒下查看站点内监控,监控内容显示8月5日晚上8:30左右,有一条黄褐色小狗出现在站点内,从一堆快递当中叼起一个快递就走出站点。
没有找到快递
小于经过辨认,发现正是自己丢失的快递,还认出这条狗,找到隔壁店铺屋檐下狗窝,看到这条狗,隔壁店主经常投喂这条狗,特意为这条狗搭了个狗窝,虽然找到狗,但是快递依旧没有找到,只能联系寄件人,通过双方交流沟通商量解决方案,小于又与公司协商,先赔付客户15000元,公司只承担5000元,小于个人要承担1万元。
申请调解
小于觉得这条流浪狗属于隔壁商家进行投喂,对此丢失的快递要负一部分责任,但是隔壁店铺愿意承担1000元,与自己实际的损失相差甚远,于是找到松江区司法局泗泾司法所申请调节,调解员上门找到商铺店主。对方表示自己只是好心喂养流浪狗,出现这样的事情也觉得非常无辜,最多只愿意承担1000元。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都需要承担责任,动物饲养人认定对于流浪狗,喂养一两次没有问题。如果长期喂养,在特定的范围内就已经构成事实上喂养关系,也就是说店铺需要承担责任。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