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280 715 8082 备案号:闽ICP备19027007号-6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大家好,综合小编来为大家讲解下。罚款 创收,国务院: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务院办公厅: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 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准确规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内容,依法合理细化具体情节、量化罚款幅度,坚决避免乱罚款,严格禁止以罚款进行创收,严格禁止以罚款数额进行排名或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280 715 8082 备案号:闽ICP备19027007号-6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