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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规定 奶粉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这些内容

2023-07-12 20:20:08 编辑:陆承彬 来源:
导读 源自国外牧场进口原料进口奶源生态牧场无污染奶源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商品图片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类似术语对产...

“源自国外牧场”“进口原料”“进口奶源”“生态牧场”“无污染奶源”“原生态奶源”等模糊信息,商品图片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类似术语对产品的描述,中新网北京时间7月10号最新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最新的管理办法将会从2023年的10月1号开始实施。

根据最新办法的第6章52条明确规定,对拟在中国境内销售生产的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的企业,在注册和申请程序方面包括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法律责任,监督管理都作出了新的规定,会严格配方注册有关部门将会细化核查,要求明确有关部门需要开展现场核查的要求,强调了现场核查抽取动态生产的样品送到相关机构进行检验。

禁止变相分装或者是有不予注册的情形,奶粉厂商的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真实,婴幼儿奶粉产品的配方科学性以及安全性经过检测依据不足,申请人根本不具备申请注册产品配方的研发能力、检验能力、生产能力等等。

将会进一步规范奶粉生产厂商的标签标识,进一步维护消费者购买奶粉应该享受到的权益,明确奶粉产品中含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比如乳清粉,乳粉,生乳等乳蛋白的来源应该要来自该物种,不能使用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内容,产品的说明或者标签上不能暗示消费者,这些产品拥有保健作用引导消费者购买。

鼓励更多的奶粉厂商研发创新更多的奶粉产品,优化营商环境对于奶粉企业集团设有独立研发机构的,将会允许控股子公司一起享有集团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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