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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年前一则关于“妻子索要千万别是老公案”引起了巨大的轰动,当时闪婚41天的男子苏享茂因实在无法忍受妻子翟欣欣索要千万财产的行为,最终被逼无奈,留下了一封公开遗书,便跳楼自杀,在2018年,苏享茂的家人,一纸诉状将其妻子翟欣欣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苏享茂赠予翟欣欣的价值千万元的财产,同时还要求对方返还苏享茂给予的百万现金。
时隔5年后的一审判决
记者在今年4月5日经过多方采访了解到关于苏享茂的案件于3月31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在这个时隔5年后的一审判决中,判定翟欣欣退车退房退钱,翟欣欣要退还苏享茂,百万现金和汽车等共千万,同时撤销苏享茂赠予翟欣欣的海南北京两套房产的个人所有权。
据了解,这件案件的发生时间为2017年9月7日,当时距离两人相识仅仅不到半年的时间,根据法院查明,两人从相识到签署协议仅有110多天,在这期间,翟欣欣收受苏享茂赠予的物品,车辆和现金等价值超过300万元,两人之间的婚姻存在有明显的经济特征,之后法院分别对苏享茂和翟欣欣两人的赠予合同纠纷与离婚后的财产纠纷进行了判决。
在法院的判决书中显示陈欣欣在与苏小茂离婚时,未得到高额的补偿,不惜使用了胁迫手段,从未顾及到苏享茂赠予自己的财产,并希望与自己共同生活,苏享茂的初衷是为了维护两人的感情因此受到胁迫,最终造成苏享茂自杀,两人之间的婚恋过程中,翟欣欣以增加自身的财产为目的,利用胁迫手段,获取的大额婚前婚后财产,按照规定属于可撤销范围内,利用胁迫手段使苏享茂陷于恐惧而作出的非自愿意识,符合撤销行为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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