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
司机遭索赔因为他们是在司机的车上出的车祸,好意同乘结果出车祸,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最近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引起大家的关注。原来这是司机小汪驾驶租来的汽车,带着一同考试的两名好友小陈和小史前往考场进行考试,结果在路上发生事故,导致车内3人受伤,而其中以小陈的伤势最为严重,在治疗完毕以后,小陈总计花费了41.94万元。
明确驾驶人与同乘者之间法律关系
所谓好意搭乘,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无偿同意搭车人搭乘其机动车的行为,而且要注意,搭乘的机动车必须是非营运车辆,乘客的目的地和机动车行驶目的地之间,也应该存在顺路或者巧合的情况,如果搭车人没有经过机动车驾驶人的同意,而搭乘其汽车,那么不构成好意搭乘,且双方不能以合同关系认定。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接受对方的搭乘请求,结果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同的原因,导致不能把同乘者送到目的地,则机动车驾驶人不能被要求承担责任,从这里可以看出,对驾驶人是有一定保护的。
谁应该为意外买单
在该案件中,珠海市香洲法院审理认为,几个人相约共同租车外出考试,共同承担费用问题,与租车公司之间是存在合同关系的,而被告人小汪与原告两人之间存在友情关系,属于无偿履行义务,几人在事先没有明确责任分配,所以应该认定几个人之间存在好意同乘关系。那么按照规定,被告人小汪确实存在过错,但是具体的判罚情况,也要结合案件实际来决定,综合考虑下,法院会酌情减少小汪需要承担的份额,目前考虑以减轻40%为主。
2016-2022 All Rights Reserved.平安财经网.复制必究 联系QQ 备案号:
本站除标明“本站原创”外所有信息均转载自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邮箱:toplearningteam#gmail.com (请将#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