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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130万买理财到期3年未兑付
【男子130万买理财到期3年未兑付】这是一个教科书式的案例,对于我们怎么规避理财风险有很重要大的参考价值。
据悉,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投资者曹先生在2012年购买的一款130万的“银行理财”,实则是广发银行金山支行代销的私募产品。在产品“到期”后无法赎回,曹先生遂向法院起诉,将代销银行作为被告,要求赔偿本金及收益。
值得关注的是,2019年11月,银保监会曾通报广发银行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广发银行在行内代为推介私募股权基金,基金于2019年8月到期,出现账面浮亏,且到期无法收回投资本金及收益的情况,引发消费者投诉。经查,广发银行存在风险评估、推荐材料保管、营销培训、产品准入、方案落实等五大方面的问题。
一审诉讼中,曹先生要求广发银行金山支行赔偿本金130万元,并按年化复合收益率71%赔偿收益损失646.1万元,但并未得到一审法院的支持。二审中,曹先生上诉要求改判该银行支付本金130万,并按照年化利率15%赔偿损失。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曹某某有权要求终止合伙企业并进行清算。如清算后尚有其他损失未获清偿,可就因普通合伙人及相关方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再行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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