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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致人重伤 法院:不属于正当防卫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2-08-18 11:47:39 编辑:吉悦媚 来源:
导读 【反击致人重伤 法院:不属于正当防卫】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该司机不属于正当防卫,犯故意伤害罪,判...

【反击致人重伤 法院:不属于正当防卫】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两级法院审理,法院最终认定该司机不属于正当防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20年1月17日晚,网约车司机吴某停车在南宁市江南区北海路某小区附近的路边等待平台派单时,饮酒后的梁某上前要求搭乘,被吴某拒绝,言语不合之下双方发生争执。

二审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已充分证明,事发当晚,梁某欲搭乘吴某所驾网约车,是想搭乘网约车的乘客,并非寻衅滋事的不法侵害者,后因被吴某拒绝而与吴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确实是梁某先动手殴打吴某,但从当时现场情况及梁某对吴某的侵害程度看,梁某徒手先动手殴打吴某的行为并非不法侵害,而是不理智的冲动行为,吴某在不具备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及不具有防卫的紧迫性条件下,即持汽车方向盘锁和梁某互殴,并持汽车方向盘锁朝梁某的人体重要部位头部连续击打致梁某重伤二级,其行为已属故意伤害犯罪,依法应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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