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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深圳口岸各单位将进一步加大打击走私力度,提高进出境查验比例,严查各类人员和运输工具携带、夹藏走私物品。
二、请各运输企业、运输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内地疫情防控要求及出入境管理规定。
三、对深港陆路口岸区域及深港跨境运输各环节发现参与走私或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跨境货车司机,按规定取消豁免资格。对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处置。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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