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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关于征集港澳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名单的通知

2022-06-16 15:51:03 编辑:莫东瑾 来源:
导读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快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推动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加快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促进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推动港澳青年来粤来深就业创业融合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省政府战略合作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将在前海合作区建立“港澳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以下简称“白名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证书名单、评价机构及评价标准等信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2年6月15日至8月15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列入“白名单”的港澳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境外政府部门、权威行业组织评价或认可的职业技能水平证书;

(二)证书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广泛的影响力;

(三)证书采用的评价标准可与相近相似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进行对照比较。

三、申报主体

各相关单位、组织、个人均可推荐与本行业、本职业相关的港澳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或个人填报《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推荐表》(见附件),并提供发证机构信息、境外政府部门或权威行业组织认可证明、权威性及影响力等佐证材料,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并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并扫描。请将上述材料于2022年8月15日前发送至jnjdb@hrss.sz.gov.cn,逾期申报视作无效。

五、其他事项

(一)我局将通过组织专家评审、第三方调查等方式择优确定境外技能证书名单并对外公布。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伪造佐证材料和恶意夸大宣传的材料将认定为无效。

(三)提交的港澳等境外职业技能证书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应详实、全面、客观,有一定数据支撑,能全面反映该证书的评价和使用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境外职业技能证书“白名单”推荐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4日

(联系人:尼广鹏,联系电话:0755-8812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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