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11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对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对于宁德时代的侵权案件,判决宁德时代胜诉。
11月29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民事判决书,对于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对于宁德时代的侵权案件,判决宁德时代胜诉,并且洛阳中航锂电有限公司将赔偿宁德时代1,416万元的侵权损失,此次判决生效后,中航锂电落有限公司公告称此次的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并且此次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并非终审判决,中航锂电洛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判决进行上诉。
10月3日宁德时代也做了公告,称该公司在起诉中航锂电洛阳公司专利侵权案中已经上诉,此次的侵权案主要是侵犯了宁德时代的动力电池顶开结构以及动力电池的专利技术,并且在此次的专利技术侵权中,宁德时代获得了1,416万元的赔偿,由于中航锂电洛阳分公司将对此次判决进行最高法院的上诉,所以在上诉期内对于最后的判决结果无法预测,将等待最高法院的终级审判。
中航锂电位于河南省洛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司主要是对锂离子动力电池以及电池的管理系统进行相关的制造和研发,并且在研发过程中还承担了国家的863重大研究项目对于高能量锂离子电池和模块技术的开发,特别用于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的用工隔膜技术进行开发,并在全体科研人员的努力下,对于动力电池有了许多的重大突破。
中航锂电洛阳分公司在公告中还发布称由于动力电池的技术,进度和产品更新速度过快,此时公司所用的产品已经是更先进的技术,于这次涉及到的专利技术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所以对于公司的经营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别称在今年12月份收到了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判决书后,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对于博弈长期的要求,公司暂时无需交付赔偿金公司,会积极的进行上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